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院属各党支部民主推荐,公司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,学院决定对在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汤永利等12名教职工予以表彰,授予“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现对公司评选结果予以公示:
2019年度推荐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:汤永利、庞晓艳、王小趁、贺军义、翟海霞、王 磊
2019年度推荐院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:吴 岩、王建芳、毋 东、秦攀科、霍占强、申自浩
如对以上推荐结果有异议,请在4月20日上午12:00前与公司党政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3987711
yl23411永利
2020.4.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