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院属各党支部民主推荐,公司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,学院决定对在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赵艳花等8名教职工予以表彰,授予“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现对公司评选结果予以公示:
2021年度推荐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:赵艳花、吴 岩、曾艳阳、晁 浩
2021年度推荐院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:冯荣荣、徐文鹏、孙江峰、倪水平
如对以上推荐结果有异议,请在5月21日上午12:00前与公司党政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398771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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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.5.17